我們知道如果快遞員被冒名,可以找商家解決。如果因為快遞公司的原因,商家賣了快遞被冒名的責任,作為消費者,我們還是可以找商家負責的。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可以通過投訴舉報,甚至起訴維權。首先需要明確:在網購合同糾紛案件中,消費者網購的商品在送貨過程中被他人冒用,消費者主張銷售者和送貨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銷售者應當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承擔賠償責任。那麽,消費者遇到商家推卸快遞被冒名的責任時,只能找商家的責任,而不能直接找快遞公司。至於快遞公司的責任,根據具體原因和過錯來定。快遞合同是商家和快遞公司之間達成的,所以商家可以根據其過錯的大小,找快遞公司承擔快遞被冒名造成的損失,不能以快遞公司的過錯來推卸責任。我們建議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和商家協商,向商家說明具體情況。如果協商不成,建議可以找快遞員冒充的專業律師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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