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是指快件到達收件地點時,當著快遞員的面簽收、驗貨。如果不滿意,可以拒絕。或者快遞員通知來取快件時,直接告訴對方不要簽收,快遞員會將快件退回。
特殊情況是快遞員剛走,收件人反悔想拒收。可以聯系送貨的快遞員再次拒收。因為壹旦快遞系統顯示已經簽收,就無法拒收。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五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並當面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收寄。收貨人或代理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按照寄件人的要求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壹)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當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於其他快件的,快遞企業應當進行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由海關依法辦理;其中,依法應當檢疫的物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以上內容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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