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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最早始於哪個國家?

垃圾分類最早始於德國。

1972年,原西德政府頒布了《垃圾處理法》,這是德國垃圾分類處理的重要裏程碑。隨後,德國在1991頒布實施了《垃圾分類和包裝條例》,進壹步推動了垃圾分類的發展。該法規要求制造商在產品包裝上標明材料類型,並鼓勵使用可回收材料。

為了進壹步推動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理,德國於1996頒布實施了《循環經濟和廢物處理法》。該法案強調垃圾的減量、回收和再利用,鼓勵德國民眾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和回收活動。此外,德國於2000年正式實施《可再生能源法》,為從事可再生能源的公司和企業提供政府財政補貼,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垃圾分類的重要性:

1.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可以將可回收物與其他垃圾分開,有利於資源回收。通過循環利用,可以減少自然資源的開采和消耗,降低能源消耗和環境汙染,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促進可持續發展。

2.減少環境汙染: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減少垃圾對環境的汙染。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餐廚垃圾分開處理,可以避免有害物質對土壤和水源的汙染,減少大氣中有害氣體的排放,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

3.降低垃圾處理成本:垃圾分類可以降低垃圾處理成本。通過有效的分類,可以減少垃圾總量,減少垃圾處理和填埋的需求,節約資源和能源。同時,可回收物的回收可以創造經濟價值,減輕垃圾處理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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