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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留守兒童嗎?

法律解析:留守兒童是指父母外出務工或壹方外出務工,另壹方無監護能力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16歲不是留守兒童。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1。充分認識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外出務工或壹方外出務工,另壹方無監護能力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問題,是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公共服務不平等、社會保障不完善的深刻反映。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為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工作中還存在壹些薄弱環節,如家庭監護缺乏監管和指導,托養服務體系不健全,救助保護機制不完善等。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的制度化、規範化、制度化有待加強。

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孩子壹樣,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事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工作。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應有的關心和更好的關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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