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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員工宿舍的規定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沒有規定辭職後可以在宿舍待多少天。壹般情況下,勞動者在被辭退的第二天就應該搬出原來的宿舍,但是考慮到馬上搬出去不壹定能馬上找到地方搬,大多數單位都會給他們壹周左右的時間,這樣員工搬家就不會太草率。如果接替妳崗位的新員工在等妳的鋪位,那就盡早搬出去,不要讓新員工晚上沒地方睡。如果宿舍的鋪位不是很緊,也不會趕妳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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