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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了加班時間。

1.勞動法對加班時間有哪些規定?

1,勞動法對於加班的規定如下: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4.兩張藍底壹寸照片;

5.如果妳之前已經離職,可能需要辦理離職證明。

3.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的註意事項如下:

1,審查工人主體資格;

2.履行告知義務;

3.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先簽字,用人單位統壹蓋章;

4.辦理入境手續;

5.辦理錄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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