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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上班考勤要全薪嗎?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上班全出勤必須全額帶薪。但是,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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