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缺勤、工作不滿壹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勞動法中加班工資按1計算。8小時:根據1995年5月實施的《國務院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因此,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支付加班工資,即加班工資不得低於工資的150%;2.休息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即加班工資不得低於工資的200%。3.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工資不得低於工資的300%。4.計件工資中的加班: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按照上述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的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工時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按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關於加班工資的規定為: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即平時晚上加班工資為本人日工資基數的150%,休息日為本人日工資基數的200%,國家法定節假日為本人日工資基數的300%。所以節假日加班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