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效。找他人代委托人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委托行為。只要委托人沒有超越授權權限,就會對委托人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即只要勞動者本人同意,就可以授權他人代為簽訂勞動合同。他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具體情況:1。如果代他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得到了員工本人的認可,且員工實際上接受了勞動合同的內容,那麽代他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被認為是有效的;2.未經勞動者本人同意,即使勞動合同已經履行,也是無效的。根據《民法》第五百零四條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職權訂立的合同,除非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職權,該代表的行為有效,所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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