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人員退出的主要途徑
目前,國有公司職員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或買斷工齡)。根據自願協商的原則,員工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根據其工作年限支付絕對賠償金。主輔分離,重組分流。公司將關閉、停業或破產公司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有效資產改造為市場化、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部分重組資產作為補償,成為新公司股東。提前退休計劃。員工獲得絕對的經濟補償,提前離職,享受退休福利。改革勞動雇傭關系。公司將賓館、飯店等服務行業的員工轉化為社會化勞動,並通過支付絕對經濟補償的方式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把公司分離出來,變成社交功能。公司將承擔的社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