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必須簽多少年,看單位情況。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建立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壹用人單位同壹勞動者只能約定壹個試用期。
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勞動合同壹般簽幾年。
壹般勞動合同簽訂1到3年左右。公司應在員工入職壹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