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據澳大利亞現行的生物安全法,澳大利亞實施的所有法規都必須符合生物安全法第477條的規定。第477條的具體內容是,政府出臺的相關措施必須適當,措施的嚴格性和幹涉性不得高於形勢。但由於澳大利亞目前的檢疫防疫措施已經實施得非常成功,目前完全沒有必要在澳大利亞實施如此嚴格的禁令,因此該禁令可能會被477條款推翻。
法律界人士表示,在印度生活的澳大利亞人,如果有能力挑戰,可以嘗試推翻禁令,因為有477條的理論支持,他們很可能會贏,但遊客可能不會選擇這種麻煩的方式,他們會尋找間接返回澳大利亞的方法,以防止記得自己違反禁令。
然而,澳大利亞的這壹禁令引起了人們的擔憂,因為如果疫情持續,澳大利亞政府很可能會加入其他國家的這壹禁令,這將極大地影響澳大利亞商人在世界各地的流動。目前種種跡象表明,大多數人已經認可了這壹禁令,因為這與他們的切身利益關系不大,只有當禁令幹擾了他們的正常生活時,他們才能體會到禁令對他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