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從她嘴裏說出來,不知道的還以為她真的是受害者。幸運的是,法官在法庭上指出,老容止的罪行是主觀的。當時,老容止在恐嚇信中多舔了幾句,達到了恐嚇受害人家屬的目的。
而且,唯壹的幸存者劉也對兩人的罪行供認不諱。當時他被綁在座位上,現在留下的痕跡還沒有消失。法英把刀架在劉的脖子上,老說:我現在就去找他老婆要錢,如果壹個小時之內她還不回來,妳就殺了他。如果像老容止說的那樣,她被法英嚇到了,她可以在這個時候逃走,但是老容止沒有這樣做。
我對這個案子怎麽看?
法院曾問,被害人尹是誰殺的?老容止說不是我就是法英,因為沒有第三個人在場,這足以說明她殺了人。那為什麽不承認自己犯了故意殺人罪?事實上,很多證據都指向老容止殺人,他終究不敢承認自己怕死,否則也不會逃亡23年。
我也不得不佩服她的反偵察能力。我很慶幸她當初沒有繼續當老師。不然以她的性格,不知道會有多少孩子被迫害。當年賺錢不容易,但沒必要為了滿足私心而毀掉三四個家庭。其中壹名死者不滿4歲,父親死後被肢解。太殘忍了,簡直是變態和犯罪。這些事情也告訴我們,有錢就不要隨便招惹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