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容止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
從1996到1999,老容止夥同情人法英* * *,先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2019165438+10月28日,在逃20年、有七條命的女逃犯老容止落網。65438年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將逃犯老移交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江西警方將她押解回南昌。65438+2月65438+2月,老容止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訴,拒絕其親屬與南長警方聯系,拒絕其家屬為其聘請律師,申請法律援助;12 17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老批準逮捕。2021年9月9日,老容止案壹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9月23日,老容止的上訴案正式立案。9月28日,老容止家屬委托二審辯護律師與老容止見面,但老容止不同意家屬委托律師。
綜上所述,老容止涉嫌多項嚴重犯罪,給受害者及其家屬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痛苦。她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和道德,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