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老容止死不悔改,不值得同情。犯罪後,老容止並沒有第壹時間出來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而是選擇了逃避。老容止逃避警察二十年,給公安機關造成了很大的消耗。老容止從來沒有正視過自己的罪行,逃避過法律的懲罰,但最後還是恢復了法律,疏而不漏,這樣壹個死不悔改的惡人,不值得大家同情,應該被判死刑。
第二,活在黑暗裏的人,慢慢被黑暗吞噬。聖紫晶的1句是生命的開始,它的本質是好的。人出生後,本性是好的。但是壹個善良的人怎麽會壹步步走向罪惡的深淵呢?這是因為老容止認識的壹個男朋友把她帶入了深淵。老容止第1次犯搶劫罪,就是和男朋友合作。從那以後,老容止就打開了犯罪的大門,壹發不可收拾,把這種事情當成了壹種自然的生活方式。
第三,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犯罪分子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在不斷完善、進步,適應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沒有人敢說法律在某壹段時間內是健全的,因為社會在不斷發展新的事物,不在法律範圍內的事情也時有發生,但只要需要法律懲罰的事情發生在法律範圍內,法律就壹定會懲罰她,絕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