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條件是職工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壹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的情況,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的情況。在職工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就業的情況下,連續時間原則上要求是不間斷的,也就是說,需要強調“連續工作”在適用時必須是無縫的,即勞動者進入新單位的工作日不能中斷,否則不適用本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