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逾期簽訂的,從第二個月起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差額。1.公司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壹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2.因為公司的違法行為,妳可以隨時辭職,要求公司支付妳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加班費、社會保險等。3.這是勞動爭議,妳應該盡快提起勞動仲裁。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註冊資本不少於200萬元。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提供崗位相關福利;
(四)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在職培訓;
(五)連續就業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