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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有義務每天報人數嗎?

壹般來說,這是必要的

勞務派遣人員壹般與勞務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勞務派遣人員是勞務公司的員工。但同時,被派遣單位又是勞務派遣人員的實際用人單位。所以壹般的操作是兩家公司按照不同的口徑進行統計。比如勞務公司統計其勞務派遣工的數量,而實際用人單位除了其正式員工之外,還會統計勞動者的數量。與被派遣勞動者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八條: (壹)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二)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工人進行在職知識、安全教育和培訓;(三)根據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五)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七)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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