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部隊院校簡稱保安院校。1988是根據第2002號法令建立的。7月4日57/88/M。校址位於環城路。其目的是培訓本地化的高級警官,以逐步取代在澳門安全部隊中服役的葡萄牙武裝部隊軍官。根據2004年第2004號法令進行了重組。65438的5/95/M+0995 65438+10月30日。其主要職責是:舉辦有利於提高澳門保安部隊素質的進修和再培訓,開設專業課程或組織實習;為澳門保安部隊的警務人員或消防人員開設進修課程;實施、協調或協助安全研發計劃;圍繞有利於澳門保安部隊或澳門地區的事項進行教學和訓練;組織民防預案範圍內的區域運行中心,執行預案下達的任務。舉辦的課程可分為三類:第壹類是培訓海警稽查隊、治安警察廳、消防隊的警員或消防人員。課程為期4年,有7個月的實習期。完成所有課程的學生將被授予學士學位。第壹期課程從1990開始,到7月1998,已經有4名畢業生***168警官畢業;第二項是在職進修課程,旨在將警司或以上級別的人員納入新警官的職業生涯。課程在1989 ~ 1994期間舉辦,* * *培訓了21名警察;第三是指揮與領導課程。培訓對象為完成上述兩項課程的警員,以便在澳門保安部隊中選拔指揮官和領導人。課程上線1998,歷時半年。現任校長是徐紹勇。
上一篇:征稅對象和征稅項目的區別下一篇:戀愛期間協議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