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拖欠車款是違法的。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支付:
(1)與用人單位協商;
(2)找工會或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4)申請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老板起訴欠薪需要什麽材料?
1,起訴書;
2.身份證或戶口簿等證明當事人資格的材料復印件;
3、委托起訴的,應當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
4.證明存在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或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的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