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當事人配偶毆打未成年子女的行為,屬於故意或隨機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當事人報警後,警方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行政違法行為乃至刑事責任。
配偶的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僅限於男女之間的毆打,還包括對家庭成員的暴力。以配偶家庭暴力作為離婚依據,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依法準予離婚。如果當事人是無辜的壹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同時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2.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對其家庭精神和身體造成壹定損害的行為。頻繁和持續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
司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三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