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65438+10月6日報道,澳大利亞珀斯58歲的男子羅蘭·戈佩爾(Roland Gopel)因為負擔不起珀斯高昂的房租,不得不搬出珀斯,定居在門澤斯鎮。羅蘭說,“我在珀斯壹年搬了5次家,等著隨時搬家。”
羅蘭花了4500美元(約合3萬人民幣)買下了Suiter街四分之壹英畝的土地,向朋友借了壹輛房車,過起了露營生活。
羅蘭將太陽能電池板連接到轉換器和12電池上,為大篷車提供電力。然而,羅蘭的行為違反了門澤斯鎮禁止非法露營的法律。
羅蘭有壹個大桶,裏面裝了大約三分之二的水,用來飲用和洗澡,還有壹個養雞的雞舍。他沒有廁所,更不用說下水道了。
雖然羅蘭住在自己的土地上,但他被當地委員會驅逐了。1年8月,法院判決羅蘭支付1000美元(約合6630元人民幣)罰款和1745.5美元(約合11600元人民幣)訴訟費。如果沒有及時支付,它每天將支付50美元(約330元人民幣)。
現在罰款總額已經滾到了4750美元(約合31.5萬人民幣)。羅蘭說,“他們在做夢!”他說他永遠不會交罰款,因為土地是他的,住在這裏不影響其他任何人。
“如果我不住在這裏,我就會無家可歸。”羅蘭現在的生活幾乎是“遊牧”生活,做著不確定的工作。前段時間,他在壹個養豬場負責養豬。最近,他是壹名卡車司機,現在正在申請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