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的主要作用是證明個人身份,用於各種法律和社會活動中的身份驗證。持有人死亡,其法律主體地位已經消失,因此身份證作為個人身份證明的功能也隨之終止。家屬或相關機構應依法辦理死亡證明,並按規定到公安機關註銷戶籍和身份證,確保戶籍信息的準確性和法律效力。
老人去世後,除了辦理身份證件,還有壹些相關的法律問題及其處理方法:
死亡證明:家屬應及時到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辦理死亡證明,作為確認死亡事實的法律證明。
註銷戶口:持死亡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為去世老人註銷戶口。
遺產處置:家庭成員應當依法處置已故老人的遺產,包括遺產的清點、繼承和分配。
遺囑執行:老人留有遺囑的,由家屬或者指定的執行人按照遺囑的指示辦理相關事宜。
債權債務處理:對已故老人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依法申報債權、清償債務。
綜上所述,老人去世後,其身份證應註銷或銷毀,不能保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公民死亡,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