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具體情況好像是因為那個小夥子當時扭了腳。我的腳站不穩,站久了還疼,所以老人上車想讓小夥子讓座,小夥子拒絕了。剛開始他是拖著拖著,但是小夥子沒讓開之後就開始動手了。我打了那個年輕人壹耳光。壹巴掌過後,年輕人還沒動手,老人就倒在地上死了。
在我們中國的法律裏,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法律規定年輕人坐車必須給老人讓座。其實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拒絕做並不代表違法,只是違反道德的新聞,只是違反道德的行為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個年輕人當時就扭傷了。他不能站太久,而且到下壹站還有很長時間,所以他拒絕給老人讓座。我認為這種行為完全是因為老人因為自己的過錯意外死亡。
其實和這個小夥子本質上不存在法律關系,所以對方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在我們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其實這種現象很普遍,老年人認為年輕人必須讓座。不排除年輕人發生意外。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老人的意外死亡,與年輕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