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累犯是後罪和前罪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所以最低刑期是六個月有期徒刑。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如果在任何時候再次犯罪,都以累犯論處。對累犯從重處罰是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法定量刑情節。從重處罰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內確定壹個基準刑,然後在這個基準刑之上按照壹定比例確定最終量刑。從重處罰不得超過法定量刑幅度。處罰較重是指數罪並罰時,可以在數個刑期的最高刑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處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