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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是否屬於法律援助範圍?

法律分析:涉及民生的婚姻家庭糾紛救助範圍適當放寬。除因家庭暴力離婚外,如果家庭貧困,無力承擔離婚訴訟,但本人生活困難但又想爭取撫養權和監護權,我會向特定家庭成員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撫養費等特定離婚案件,經法律援助機構依法審查後,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下列事項未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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