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在離婚訴訟中申請法律援助

如何在離婚訴訟中申請法律援助

壹般不能在訴訟中申請離婚法律援助,但如果是索要贍養費、撫養費,或者受害壹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另壹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為其辯護: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3、請求領取撫恤金和救濟金。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第十四條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壹)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二)請求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應當向提供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向被申請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 上一篇:丈夫不還欠款,妻子會受牽連嗎?
  • 下一篇:李陽瘋狂英語在線課程靠譜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