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還得去派出所嗎?

離婚還得去派出所嗎?

法律分析:離婚不去派出所。雙方同意離婚的,應當直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如果壹方想離婚,另壹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破裂,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禁止現役軍人炒股的規定有哪些?
  • 下一篇:網遊停了會退款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