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會簽訂書面的房屋贈與合同,也就是贈與書,贈與書的公證具有法律效力。根據《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的聯合通知》,房屋贈與必須公證。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協議離婚後,房地產轉讓仍需公證: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壹致,並由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解除婚姻狀況,恢復自由的壹種離婚方式。離婚後,房產轉讓需要離婚財產分析公證,這是離婚房產轉讓免征契稅的證明。
2.離婚時夫妻財產尚未分割的,離婚後可以單獨分割,無需公證。只需要憑協議和離婚證,證明分割的財產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證據材料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即可。
3.房產公證雖然不是離婚時房產交易必須經過的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在辦理房產時可以規避很多風險,經過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合法結婚的雙方在辦理離婚時,如果需要轉移相關婚姻中的財產,需要辦理相關財產轉移的公證,並據此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在以後的房屋糾紛中損害雙方的合法權益。相關當事人需要攜帶相關證件進行相應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