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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和婆婆打架,警察會怎麽處理?

離婚後,媳婦和婆婆沒有法律關系。和普通人壹樣,警察會依法處理打架事件。壹般情況下,被勸解、訓誡;情節嚴重,造成輕傷的,先行調解賠償事宜;調解不成的,予以治安管理處罰(罰款、拘留);情節嚴重造成二級以上輕傷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或傷害他人;

(2)?毆打或者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刑法》第234條關於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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