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可以要求查看對方微信聊天記錄嗎?

離婚可以要求查看對方微信聊天記錄嗎?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要求查看對方聊天記錄,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離婚訴訟是壹般的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告要起訴,就要提供證據。警察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只會主動收集證據,而離婚是民事案件,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請。壹般法院的法官不會主動收集聊天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 下一篇:兩個人簽署的協議如何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