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壹審判決書15日後送達,雙方均不上訴的,生效;二審判決壹經作出,立即生效。
離婚判決生效日期如下:
(1)判決書的上訴期從當事人收到的次日起計算,公告送達的,從公告期滿的次日起計算;
(2)雙方當事人未同時領取的,申訴期限另行計算;
(3)壹審判決上訴期為15天。上訴期間雙方未上訴的,判決生效;
(4)上訴期的最後壹天是節假日,屆滿日期為節假日屆滿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二、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如何辦理?
離婚訴訟後,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還需要附有該判決文書的有效證明,證明該判決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是法院判決的,就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因為法院生效後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成離婚證。但是離婚判決書要和有效證件壹起使用。
在法院不主動出具判決生效證明的情況下,當事人在收到離婚判決書後,應在文書生效後及時向法院申請出具生效證明,以免日後辦理相關事務時造成不必要的延誤。
3.離婚判決書可以換離婚證嗎?
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與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持有人無需將其變更為離婚證。離婚證與法院判決或調解書的區別在於,婚姻登記系統中沒有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記錄。所以再婚的話,除了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當事人還需要持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證明單身狀態。
這是怎麽回事?離婚判決書多久生效?離婚證可以換嗎??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