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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提出離婚訴訟,直到單位鬧事,擾亂我的正常生活,我該怎麽辦?

如果沒有達成離婚協議,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如果對方在單位鬧事,可以報警,警方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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