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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節假日費用支付標準

法律分析:為保證職工的正常福利,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明確了全國各級工會組織利用工會經費向職工發放福利的具體操作。在此基礎上,浙江、河南等地相繼出臺地方標準,細化到“節日福利每人每年不得超過1000元”、“生日慰問金每人不得超過300元”等。

期待各地能從本地實際出發,出臺福利標準,規範福利分配,讓職工放心享受改革發展紅利。

保障職工正常福利的“節假日放假”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法律依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二條工會經費收入的範圍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取得。包括:

(壹)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給工會的經費,或者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征收工會經費後按規定比例撥給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

(四)行政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貼。

(五)工會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支付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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