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宅基地房屋分割方法如下:
(1)宅基地上的房屋為夫妻共有的,屬於同壹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宅基地不屬於同壹財產的,屬於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婚前財產有哪些?
1.婚前存款屬於婚前財產,無爭議,舉證困難。壹般來說,婚前存款都有銀行記錄,這種記錄的可信度比較強,法官的接受度也比較高;
2.以婚前不動產為例,如果婚前已完成產權登記,且在自己名下,則產權歸屬無爭議,婚內財產不同於壹般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
3.婚前投資婚後收益,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姻矛盾;如果定義為婚內財產,與壹方婚前投資相比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