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不同的含義。辭職是指職工離開原崗位和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辭職即辭職,是勞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2.不同類型。辭職有兩種,壹種是離職休養,進入學校深造,停薪留職,不解除勞動法律關系;另壹種是員工提出辭職並經單位同意,被單位辭退,主動辭職,終止勞動法律關系。離職員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待遇。
3.原因不壹樣。辭職的個人因素主要包括:壹是性格特征,如性格、控制欲、自信心等;二是職業特點,如職位、技術水平、專業、年齡等;三是生活特點,比如婚姻、家庭、生活狀況。辭職原因多與薪資掛鉤,由工作不滿決定。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關於辭職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百度百科-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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