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英國頒布了《雇主責任法》,當年成立了專門的雇主責任保險公司,承保雇主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因其失誤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1886,英國在美國開設雇主責任險分公司,而自己的雇主責任險公司出現在1889。
二、引言:
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定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壹種保險。按業務內容可分為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五類業務。
三、特點:
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定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壹種保險。它屬於廣義財產保險的範疇,適用於廣義財產保險的壹般管理理論,但又有自己獨特的內容和管理特點,因此是壹種可以獨立形成體系的保險業務。
首先,責任險和壹般財產險具有相同的性質,即都是補償性保險。
其次,責任險承保的風險是被保險人的法律風險。
再次,責任保險是基於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可能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事實。
根據業務內容的不同,責任保險可分為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五種,每種保險又由若幹具體險種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