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制定完善的法律將統治世界;壹個國家制定完善的法律,就會被壹個國家治理。意思是制定完善的法律來治理國家是非常重要的。這句話出自北宋王安石寫的《周公》。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領導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熙寧變法”。針對北宋的政治經濟形勢,王安石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缺乏明確的“法度”。
王安石在《周公》壹文中,通過評價西周初年傑出的政治家周公,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觀點:“天下若立良法,則天下有治;壹國立良法,則壹國治。”這裏說的“國”,是指周朝的諸侯國,是“天下”的壹部分。
天下立良法,則天下治;如果良法建立在壹個國家,壹國之治的當代詮釋;
1.法律是社會的基本規則。這就要求法律要有利於國家發展和社會治理,這樣的法律才是好法律。對於壹個國家來說,所謂的良法首先要符合自己的國情,不可能原封不動地照搬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
2.其次,如果是以人為本的法律,應當能夠正確反映和兼顧人民群眾不同方面的利益,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