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漏洞是指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法律條文在內容上的缺失或不完整,從而造成法律適用上的困難。此外,法律漏洞的壹些顯著特征也有助於我們更深入地理解它。
首先,法律漏洞不全,現行法律對現行案件缺乏或有規定,但無法適用。其次,現有法律秩序存在法律漏洞。最後,法律漏洞違背了立法者的意願。
初始漏洞和後續漏洞:
法律漏洞以存在的時間順序為標準,有初始漏洞和後續漏洞。所謂從頭漏洞,就是法律漏洞在法律制定的時候就存在了。
所謂後續漏洞,是指法律制定實施後,由於社會客觀形勢的變化和發展而產生的新問題,但這些新問題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沒有預見到的,因此沒有納入法律規制的範圍,構成了法律漏洞。
其中,初始漏洞可分為知漏洞和不知漏洞。這種劃分是基於立法者在立法時是否已經認識到法律條文的缺失。
知道了漏洞,就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已經意識到法律的條文存在不完善或者疏漏,而把這個問題留給其他機關或者部門,通過解釋或者補充細則等方式來建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