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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被控盜竊罪,判無期徒刑,哭了21年。誰是真正的嫌疑犯?

事件回顧:65438年2月8日,涉案當事人曹伯三告訴相關媒體記者,盜竊嫌疑人最快今年年底出獄,最晚明年6月。他和律師於今年2月2日65438到沈陽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查詢申訴進展時,得知申訴尚未正式立案。

21年前,沈陽曹氏兄弟被查出盜竊開心果338箱,杏仁50箱,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自被逮捕和審訊以來,曹氏兄弟壹再供認他們購買的貨物來自壹個名叫?小三子?在低於市場價買的男人手裏?頂級期貨?那時候,還用嗎?小三子?簽了合同,不是盜竊。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檢方還用?小三子?案件應該退回補充偵查,理由是應該立案,但警方壹直找不到人。不久之後,法院沒有查明?小三子?人,缺乏做出判斷的工具。此後,兩兄弟雖提起上訴,但辦案人員讓?過年後再說吧?錯過了上訴期。

?戲劇性的是,在曹氏兄弟入獄期間,大哥曹慶三在獄中遇到了壹個和他記憶中壹模壹樣的人?小三子?壹模壹樣的人,而且從他帶進監獄的照片背面,發現是他寫給?小三子?去妳大姐家的地址打尾款。隨後,監獄就此事展開了專項調查。多份審訊筆錄顯示,這名名叫蔡的犯人用照片承認了自己是?小三子?並對私自發放倉庫鑰匙、偷開心果和杏仁的行為供認不諱。

法律是壹個簡單卻復雜的存在,就像天平,用來衡量對錯,但總有那麽多不幸,讓壹些無辜的人受到了懲罰,而真正需要受到懲罰的人卻是瀟灑的。不管是誰做這樣的事,肯定會很可惜。但是,相信法律,光明總有壹天會到來!如果就這麽認了,那麽這輩子估計曹氏兄弟再也見不到天日了。但為什麽兩兄弟出獄後還上訴?因為對於兇手和這件事,最後的案子還沒有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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