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制作方發展黨員細則第二十壹條支部會議討論接收和準備黨員的主要程序如下:
(壹)發展對象報告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簡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二)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並對其能否入黨發表意見;
(三)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的審查報告;
(四)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了充分討論,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只有當贊成人數超過在會議上應有投票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時,才能通過接收和準備黨員的決議。有選舉權的黨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計入票數。
在黨支部會議上討論兩個以上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壹討論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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