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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黨委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前的法制學習

林業局黨委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前的法制學習

為切實提高林業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努力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根據《依法治川綱要》要求,制定本制度。 《關於推進法治巴中建設的意見》和《關於推進法治通江建設的意見》,並參照縣委常委議會前學法制度。

壹、局黨委會議、行政辦公會議會前學法。原則上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分鐘。學習也可以根據情況臨時安排。

二、所有與會人員將準時出席會議,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3.會前學法的內容是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黨內重要規範性文件,重點學習與樹立依法治國理念、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可以根據會議議題臨時增加學法內容。

四、會前學法年度計劃由政策法規處擬定,局辦公室統籌編制,經局領導批準後下達執行。

五、會前學習法由相關股室負責人授課,必要時可請(聘)相關專家學者授課。

六、法制學習會前由局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原則上每次會議前壹周通知承擔教學任務的單位室和人員做好準備。

七、主講人應重點講解法律法規政策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部門職責、法律責任及需要註意的問題,並在會前3天將講座提綱送分管局領導及主要領導審批。

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2014下半年縣林業局黨委會議、行政辦公會議前學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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