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壹百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已故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已經終止,不再享有肖像權。妳說的在我國目前還不算侵犯肖像權。
“人的肖像權在死後50年內有效”目前沒有法律依據。
此外:
版權法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壹條公民的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如果根據十大元帥肖像或其他作品制作蠟像,可能會侵犯肖像的著作權或原作品的著作權人。但是,有例外,法長。請自行參考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