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領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領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領海的概念:國家主權延伸至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與其海岸相鄰的海域。領海的法律地位如下:

1.沿海國家的領土主權。領海屬於國家主權,是國家領土的壹部分。因此,根據領土主權原則,國家對領海及其資源擁有所有權,對其中的人、物、物擁有管轄權。這種所有權和管轄權體現在以下權利上:開發利用資源的權利;沿海航運權;領空權;立法和管轄權

2.所有國家,無論是沿海國還是內陸國,都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

3.沿海國在領海的管轄權。沿海國對在其領海內的外國船只及其人員擁有管轄權。然而,在國際實踐中,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沿海國壹般不對外國船舶上的人員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轄權。

確定領海界線的方法

交集法。當領海基線為低潮線時,可以基線上的某些點為圓心,以領海寬度為半徑,向外畫出壹系列相交的半圓,連接各半圓頂點形成的線為領海的外部界限。

* * *同切線法。當領海基線為直線基線時,可以以各基點為中心,以領海寬度為半徑,向外畫出壹系列半圓,然後畫出每兩個半圓的切線。每條這樣的切線都是平行於基線的直線,它與基線的距離等於領海的寬度。這些切線連接在壹起,形成領海的外部界限。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領海。

  • 上一篇:歷年二次建設分數線
  • 下一篇:旅行社在取得營業執照若幹年後,可以申請出境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