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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通報“街道工作人員打人”,涉案人員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涉案人員面臨停職、辭退等多項處罰。如果車主追究法律責任,可能會被拘留。

瀏陽向街道工作人員通報了打人事件。據說涉案人員是街道綜合辦的工作人員。涉事人員已被停職,他將面臨警告、辭退等多項處分。從監控視頻可以看出,涉事人員毆打了車主。如果車主通過醫學鑒定確定是身體傷害,可能會追究法律責任。屆時,涉案人員將被拘留或判刑。

此事發生後,當地宣傳部門已作了通報。通報中稱,這個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在業主家中與業主溝通時發生言語沖突,進而毆打業主。這段視頻出來後,當地紀委介入調查這壹設施的工作人員已被停職,紀委的調查結果會在第壹時間向社會公布。這份簡單明了的通知讓很多人感到不解,監控視頻看得特別清楚。還有什麽可以調查的?

據說是因為疫情封閉,業主在業主中貼出了壹些個人看法,然後這個街道辦的工作人員帶領三個人闖入他家和他溝通。從視頻中可以看出,這種所謂的溝通是單方面的碾壓。他進入主人家中後,態度傲慢,指責主人。然後發生肢體沖突,不僅打死了主人的臉,還打了主人的頭,導致主人頭疼。

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暴力傷害他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如果車主受到身體傷害,經鑒定構成輕傷,本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將構成故意傷害。當車主追究其法律責任時,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至少會被警方拘留,情節嚴重的會被判刑。但是還有另外壹種處理方式,就是多部門跟車主溝通,做他的思想工作,讓他放棄對方的法律責任。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只會受到批評教育警告的處分,不會對他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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