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左右間距:多層建築(4-6層及以下)間距6m,多層建築與高層建築(12層及以上)間距9m,高層建築間距13m。
建築間距(前後距離)按日照距離計算。所謂日照距離,是指在冬季至日底部,保證後排房屋能得到不少於1小時的全窗日照的前後排朝南房屋的最小距離。
日照間距的計算方法:計算依據是房屋的長邊是向陽的,早晨的太陽是正南方,中午的太陽照在後排房屋的底層窗臺上。如果壹個房間所需的日照時數增加,它的間距也會相應增加,或者當建築不朝正南時,它的間距也會發生變化。
當房屋布置在坡地上時,在相同的日照要求下,由於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間距也會發生變化。當建築平行於等高線布置並朝向陽坡時,坡度越陡,日照間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時為了爭取日照,減少建築間距,可以將建築布置成對角線或與等高線垂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8條
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八十九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