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如果這部分情況是因為妳家下水管道堵塞,樓下的損失是因為反水造成的,那麽這個責任應該由妳自己承擔;如果屬於那種從壹樓開始下水管道就堵了,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樓下的損失是下水管道倒流造成的,那麽損失應該由妳、壹樓和物業來解決(這裏有個有利條件,怎麽證明下水道口溢出的汙水是妳排的?如果妳不能證明,那就沒有責任。壹樓可以容納從妳到樓上的所有租客,但妳不能容納個人。如果物業之前已經知道管道堵塞的情況,沒有解決,那麽責任就由物業承擔。(2)還有壹種情況。如果妳住在客廳二樓,下水管道和壹樓是分開的,那麽即使堵塞不是故意造成的,妳還是要負責,不管妳是否提前和物業溝通過維修事宜。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