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邊臨時停車是否會被扣分視情況而定:
(1)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二)機動車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地方停放或者臨時停放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二、哪些違章會被扣分?
1,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載客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