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法與程序法的具體關系如下:
1,實體法是主要規定和確定權利義務或權力責任的法律;
2.程序法是指以保證權利義務實現或職能職責履行的相關程序為重點的法律;
3.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分類是就其主要內容而言的,它們之間有壹些重疊;
4、實體法也可能涉及壹些程序性規定,程序法也可能有壹些涉及權利、義務、權力、責任等實質性內容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