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確認是省內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不需要備案;2.如果是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持“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審批表”進行登記;3.經批準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醫療機構,周期壹般每年確定壹次。經指定機構社保單位核準後,備案完畢;4、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異地就醫人員應持參保統籌地區發放的“社會保障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參保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含門診和住院統籌)直接通過網上刷卡結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